沉井准备工作

   日期:2024-01-12     浏览:178     评论:0    
核心提示: 1.设定沉井中心桩,轴线控制桩,检查基坑开挖深度及边坡;地下水位应控制在沉井基坑底以下0.5m,基坑内的水应及时排除;采用沉井筑岛法制作时,岛面高程应比施工期最高水位高出0.5m以上;基坑开
  1.设定沉井中心桩,轴线控制桩,检查基坑开挖深度及边坡;地下水位应控制在沉井基坑底以下0.5m,基坑内的水应及时排除;采用沉井筑岛法制作时,岛面高程应比施工期最高水位高出0.5m以上;基坑开挖应分层有序进行,保持平整和疏干状态;

  2.沉井垫层的结构厚度和宽度应根据土体地基承载力、沉井下沉结构高度和结构形式,经计算确定,素混凝土垫层的厚度还应便于沉井下沉前凿除;

  3.垫木铺设应使刃脚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,并符合设计起沉高程的要求;平面布置要均匀对称,每根垫木的长度中心应与刃脚底面中心线重合,定位垫木的布置应使沉井有对称的着力点;

  4.沉井刃脚采用砖模时,其底模和斜面部分可采用砂浆、砖砌筑;每隔适当距离砌成垂直缝。砖模表面可采用水泥砂浆抹面,并应涂一层隔离剂。

  二、沉井预制

  1.每节制作高度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,且第一节制作高度必须高于刃脚部分;

  2.设计无要求时,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等级75%后,方可拆除模板或浇筑后一节混凝土;

  3.沉井每次接高时各部位的轴线位置应一致、重合,及时做好沉降和位移监测;必要时应对刃脚地基承载力进行验算,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地基及结构的稳定。

  三、下沉施工

  1.排水下沉

  (1)采取措施保证下沉过程和终沉时的坑底稳定。

  (2)下沉过程中应进行连续排水,保证沉井范围内地层水被疏干。

  (3)挖土应分层、均匀、对称进行;对于有底梁或支撑梁的沉井,其相邻格仓高差不宜超过0.5m;开挖顺序应根据地质条件、下沉阶段、下沉情况综合运用和灵活掌握,严禁超挖。

  2.沉井下沉控制

  (1)下沉应平稳、均衡、缓慢,发生偏斜应通过调整开挖顺序和方式“随挖随纠、动中纠偏”;

  (2)下沉时高程、轴线位移每班至少测量一次,每次下沉稳定后应进行高差和中心位移量的计算;

  (3)终沉时,每小时测一次,严格控制超沉,沉井封底前自沉速率应小于10mm/8h。

  四、沉井封底

  1.干封底

  (1)在井点降水条件下施工的沉井应继续降水,并稳定保持地下水位距坑底不小于0.5m;在沉井封底前应用大石块将刃脚下垫实。

  (2)采用全断面封底时,混凝土垫层应一次性连续浇筑;因有底梁或支撑梁而分格封底时,应对称逐格浇筑。

  (3)钢筋混凝土底板施工前,沉井内应无渗漏水,且新、老混凝土接触部位应凿毛处理,并清理干净。

  (4)封底前应设置泄水井,底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且满足抗浮要求时,方可封填泄水井、停止降水。

  2.水下封底

  (1)基底的浮泥、沉积物和风化岩块等应清除干净;软土地基应铺设碎石或卵石垫层;

  (2)浇筑前,每根导管应有足够的混凝土量,浇筑时能一次将导管底埋住;

  (3)水下混凝土封底的浇筑顺序,应从低处开始,逐渐向周围扩大;井内有隔墙、底梁或混凝土供应量受到限制时,应分仓对称浇筑;

  (4)每根导管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,且导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宜小于1.0m;各导管间混凝土浇筑面的平均上升速度不应小于0.25m/h;相邻导管间混凝土上升速度宜相近,最终浇筑成的混凝土面应略高于设计高程;

  (5)水下封底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,沉井能满足抗浮要求时,方可将井内水抽除,并凿除表面松散混凝土进行钢筋混凝土底板施工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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